审计处工作职责
一、审计处工作职责
审计处是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在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的规定和要求,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促进学校完善治理、防范风险、实现目标。工作职责如下:
1.制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审计实施办法,发挥内部审计确认和咨询的基本职能,为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提供服务。
2.对学校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和年度目标任务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重点对教学、科研、管理等有关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基建修缮工程结算等经济业务活动进行审计。
3.开展各类专项审计,包括资产管理审计、科研经费审计、审计调查等。
4.按照党委统一部署,受党委组织部委托,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5.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审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效果,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
6.加强跟踪审计,督查督办审计整改的落实,提升审计工作的建设性和实效性。
7.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报送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计划和总结等审计材料。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其岗位职责
(一)审计科
1.依据审计法规结合学校治理中有关审计方针、政策的谋划和部署,梳理、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2.根据学校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实施审计工作;
3.按照党委部署,受党委组织部委托,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立项、实施和报告起草;
4.按照学校党政工作安排,经批准并招标后,负责组织协调基建、修缮工程委托外审;逐步开展零星修缮工程结算内部审计;
5.负责实施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及经学校批准立项的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任务;
6.梳理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效果;
7.起草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报送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计划和总结等。
审计处处长岗位职责
1.组织安排审计处全面工作;
2.组织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
3.审核审计工作计划,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4.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及经学校审批立项的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
5.协调审计相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6.组织起草并负责审核需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报送的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计划和总结等;
7.组织落实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审计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本科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2.负责组织实施财务收支审计;
3.负责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4.负责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实施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
5.负责协调基建、修缮工程委托外审,并对外审结果组织实施审计复核;按学校要求对需按工程结算付款的零星修缮工程逐步开展工程结算审计;
6.参与起草并负责初核需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报送的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计划和总结等;
7.组织落实纵向科研项目结题审签;
8.负责组织审计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组织完成部门日常内部审计事务。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审计科员岗位职责
1.负责实施财务收支审计,起草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
2.负责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起草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
3.负责实施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起草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
4.配合实施纵向科研项目结题审签;
5.负责完成财务审计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程审计科员岗位职责
1.负责完成年度工程审计工作总结和有关材料的上报;
2.做好基建、修缮工程委托外审的对接,负责完成委托外审结果的审计复核;
3.负责实施对需按工程结算付款的零星修缮工程的结算审计;
4.负责完成工程审计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5.协助开展其他审计业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