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原团委书记于泳等6名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24-04-15 点击数:

 经学校2024年第4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根据《辽宁科技学院2024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辽科院委发〔2024〕33号)等有关文件,学校现派出审计组,自即日起对于泳等6名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现予以发布审计公告。

 被审计领导干部名单:


序号

姓名

原任职务

原职务任免时间

审计组成员

1

刘玉皎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综合监察室、审查调查室主任

2015年7月至2024年1月

审计一组组长:朱志恩

成员:李艳、王丹、社会审计机构人员

2

唐羽

人文艺术学院院长兼党总支副书记

2021年10月至2022年11月

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部长

2022年11月至2024年1月

3

于泳

团委书记

2022年11月至2024年1月

4

韩延清

教务处处长兼教学与督导评价中心主任

2021年6月至2024年1月

5

朱志恩

党政办公室、督查室、信访办公室、法律事务室、保密办公室主任

2021年6月至2024年1月

审计二组组长:李艳

成员:王丹、社会审计机构人员

6

秦桂莲

审计处处长

2018年6月至2024年1月

审计三组组长:朱志恩

成员:社会审计机构人员

 

 审计期间,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

办公地点:勤公楼312室、302室

联系电话:43164080、43164081

联系邮箱:lkysjc@lnist.edu.cn


 特此公告。


版权所有:辽宁科技学院审计处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

邮编:117004